石河子大学位于新疆石河子市,是国家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高校、“部省合建”高校,2022年入选新一轮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。石河子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8年10月,目前设有法律系、政治学系、社会学系、公共管理系4个系,开设法学、政治学与行政学、社会工作、应急管理4个本科专业。设有社会学一级学位点、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、法律专业硕士点。学院有校级文科研究中心新疆发展战略研究院,设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基地(省部级)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(省部级)、新疆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、边疆生态法治研究中心和涉外法治研究中心。
单位 | 岗位类型 | 数量 | 年龄上限 | 学历学位起点 | 需求专业 |
法学院 | 专任教师 | 2 | 40周岁 | 博士 | 法学 |
3 | 社会学,民族学,公共管理,教育学,心理学 | ||||
3 | 公共管理,管理科学与工程,应急管理,国家安全学 | ||||
2 | 政治学,马克思主义理论,哲学 | ||||
国家安全研究院 | 专任教师 | 3 | 40周岁 | 博士 | 法学,政治学,社会学,民族学,应急管理,马克思主义理论,管理科学与工程,公共管理,安全科学与工程,网络空间安全,情报学,历史学,哲学,经济学,教育学 |
分类 | 安家费(万) | 科研启动金(万) | 住房补贴(需落户)(万) | 人才津贴(万) | 合计(万) |
一层次人才 | 60万 | 10万 | 20万 | (0.3×12×3)+0.15(每月) | 100万+ |
二层次人才 | 45万 | 5万 | 20万 | (0.3×12×3)+0.15(每月) | 80万+ |
三层次人才 | 30万 | 3万 | 20万 | (0.3×12×3)+0.15(每月) | 60万+ |
注: 1.职称待遇:引进的博士师资,工作满一年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直接认定为讲师,特别优秀者,可直接申请参评副教授。认定讲师1年后,可申请参评副教授。 2.科研启动经费:在自治区“2+5”人才项目实施期内,积极鼓励青年博士争取“天池英才”经费,入选者科研启动经费由“天池英才”项目经费予以支持,未入选者学校按照社会科学类:一层次10万元,二层次5万元,三层次3万元标准给予立项支持。 3.同时享有教育、医疗与各项公共服务优惠政策。 |
专任教师岗:采取试讲、面试、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,同时为博士研究生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采取随时招录、单独招录等招聘方式,全年实施,按照招聘时间节点上报备案。
石河子大学主页(***)、石河子大学招聘系统(http://202.201.165.143/)、石河子大学微信公众号为此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。
法学院具体情况可联系代老师、谭老师:0993-2057975 2058597(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)
简历可发送至石河子大学招聘系统(http://202.201.165.143/)
石河子大学法学院诚挚欢迎您的加盟!
下一篇:
打开微信“扫一扫”